昨晚接觸到了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辯論,引發了一些思考。
決定論是指,若此時此刻,我們收集了世界上所有物質的狀態、屬性等所有信息,那麼物質下一刻的狀態就是可以被推演出來的,也即,它的狀態是確定的。依此,過去和未來都可由當下的信息還原和預測出來。換句話說,從宇宙大爆炸的那一刻起,一切就被決定了。在決定論的理論框架下,人的每個念頭、行動都是被外界決定的,自由意志不存在。
意識到「自由意志不存在」是一場思想危機。若決定論大行其道,那麼人注定只能臣服於被寫好的命運,這回引發道德約束不再,個人內驅力熄火等等一系列的連鎖反應。決定論不僅使責備無從下手,也使讚美無處落腳。
我們有「人定勝天」這樣的成語;自由意志被認為是美國夢的根基,這樣的歸因是否正確無人知曉,但無可否認它與崛起、繁榮同期存在。
可以肯定的是,「存在自由意志」這一念頭至關重要,即便它是一個幻覺,也使一個必不可少的幻覺。此刻就要引出「應然」和「實然」的關係了。極端假設下,實然是:在宇宙中真的存在拉普拉斯妖 / 全知全能神 / 決定論是一切的幕後推手;應然是:即便如此,也應該相信「自由意志存在」,保持這種積極的幻覺。這與「認清真相後仍熱愛生活」有些異曲同工。